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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貸計算高速路 超時也收費?(民生一線)

河北的一位司機因為身體不舒服在車裡休息一晚,導致在高速公路行駛停留超過12小時,結果被收瞭345元的“超時費”。5月22日,記者從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公路管理局瞭解到,當事司機已收到收費單位退還的超時車通行費。345元的“超時費”收得有沒有依據據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公路管理局描述,5月8日8時30分許,一輛貨車由河北京昆高速公路行唐南收費站下道出站。收費系統顯示這輛車是路段內超時車,通行費應繳納385元,其中超時車通行費345元。這345元的所謂超時車通行費,收費依據是什麼?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公路管理局副局長鄭利衛解釋,國務院《收費公路管理條例》第三十三條規定: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對依法應當交納而拒交、逃交、少交車輛通行費的車輛,有權拒絕其通行,並要求其補交應交納的車輛通行費。據此,2007年河北省物價局、省交通廳、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瞭《關於河北省收費公路載貨車輛計重收費費率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》,2010年三部門以《關於河北省收費公路貨運車輛計重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再次重申瞭有關事項,並規定:“超時車指路網內出入站時間超過24小時以上、路段內出入站時間超過12小時以上的車輛。經系統查詢,出入口信息一致,但無正當理由和證據的,按路網內最遠裡程收取通行費。”限定休息時間會不會加劇疲勞駕駛為什麼要按照“24小時”和“12小時”來界定超時車?限定瞭休息時間,不是在逼著大傢疲勞駕駛嗎?針對一些司機的疑慮,鄭利衛回應說,目前河北“路網內”最遠裡程為575.6 公裡,貨車按時速60公裡計算,行駛時間一般不超過9個半小時,小客車按時速80公裡計算,一般不超過7個半小時,加上適當的休息,24小時可以滿足司機的需求;河北“路段內”最遠裡程為232公裡,正常行駛貨車一般不超過3小時50分鐘,小客車一般不超過3個小時,加上適當的休息時間,12小時也足夠瞭。“如果司機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在車上更長時間地休息,可以由服務區人員開具證明。”5月8日,當事司機曾向收費員解釋說,曾在服務區休息,卻又無法提供證據,隻得無奈地交瞭超時車通行費。之後,河北省交通運輸廳通過調看錄像資料、走訪有關人員證實,這位司機確實曾在服務區停留,據此,向這位司機退還瞭345元。限定時間能防止偷逃通行費嗎在鄭利衛看來,高速公路通行卡設定時間很有必要。對超時車按照路網內最遠裡程收取通行費,是為瞭防止車輛通過中途換卡、“丟卡”、闖卡等手段逃交通行費。他舉例說明司機如何用“丟卡”逃費:一車輛從甲地到乙地,當到達乙地後謊稱通行卡丟失,按照現行規定,車輛交甲地到乙地的通行費及10元的通行卡工本費。當車輛再由高速公路返回與甲地相近的丁地時,司機持原甲地收費站發放的通行卡在丁地收費站下道,如果通行卡沒有設定時效,收費站隻能收取甲地到丁地的通行費。據公路管理局提供的數據,河北每年丟失約20萬張高速公路通行卡。鄭利衛又舉瞭一個貨車換卡逃費的例子。4月17日,一輛貨車從河北行唐南收費站下道時,收費系統顯示超時。司機說,車輛是4月16日20時34分從靈壽收費站上道的。行唐南站監控員與靈壽收費站監控聯系,同時又仔細核對瞭該車的卡號、車牌等各種信息,發現車輛上道時載有貨物,下道時為空車,出入站口信息不一致,據此判定這輛車是換卡車。最終換卡司機承認,為瞭偷逃一部分通行費,從保定北收費站上路後,與相向行駛的貨車在附近站口交換瞭通行卡,在行唐南站下道時,使用瞭靈壽站的通行卡。記者查閱網上地圖得知,走高速,靈壽至行唐約35公裡,行唐至保定約122公裡。技術不成熟會不會誤收超時車通行費鄭利衛坦言:以目前的技術條件,還沒有更好的方法能快速、準確地區分哪些超時車是合理的,哪些是作弊的。“不可否認在具體操作中還存有誤收可能,事實上也發生瞭這樣的情況”。記者瞭解到,為瞭防止誤收超時車通行費現象的發生,河北省交通運輸廳推出瞭三項措施。一是規范和細化處置超時車問題的工作程序。在收費站發現車輛超時,詳細詢問情況,如果司機提出正當理由並提供有效證據證明,按正常通行車輛處理;如果司機提出正當理由但不能提供有效證據,將通過信息查詢查找證據,當不能證明司機所述“正當理由”不成立時,按其有正當理由處理,不收取超時車通行費。同時認真受理司機的投訴,對司機反映的問題及時調查,凡是查證屬實、收費單位處理不當的堅決糾正。二是在服務區增加監控設施,實行車輛登記制度,為長時間停留的車輛出具證明。三是進一步落實公示和告知制度,加大宣傳力度,使廣大司機更加瞭解有關收費規定,更好地安排自己的行程。

新聞來源http://news.hexun.com/2012-05-23/14167920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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